中国国际跳棋协会关于裁判员技术等级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省区市国际跳棋管理机构、国际跳棋培训机构、国际跳棋从业人员: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国国际跳棋裁判员技术等级称号的授予工作,根据《中国国际跳棋协会裁判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裁判员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中国国际跳棋协会(以下简称“中跳协”)裁判员技术等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裁判员技术等级称号的适用
(一)曾参加全国国际跳棋初级裁判员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的人员,经省级国际跳棋协会或相应机构认证,可申报三级裁判员技术称号;
(二)曾参加全国国际跳棋中级(骨干)裁判员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的人员、获得世界国际跳棋联合会棋联技术裁判证书的人员以及在全国性国际跳棋比赛中担任裁判员的人员,经省级国际跳棋协会或相应机构认证,可申报二级裁判员技术称号;
(三)曾在全国智力运动会国际跳棋比赛中担任裁判员的人员、获得世界国际跳棋联合会棋联裁判证书的人员以及在全国性国际跳棋比赛中担任过副裁判长(编排长)的人员,经省级国际跳棋协会或相应机构认证,可申报一级裁判员技术称号;
(四)曾两次在全国性国际跳棋比赛中担任过裁判长的人员以及在全国智力运动会国际跳棋比赛中担任裁判长和副裁判长(编排长)的人员,经中跳协认证,可申报国家级裁判员技术称号。
二、关于裁判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认证
(一)申报一级(含)以下裁判员认证标准的人员,请于2017年7月31日前将中跳协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1)、身份证和证明材料(结业证书、秩序册等)提交至本人所在的省级国际跳棋协会或相应机构审核并发放证书,省级国际跳棋协会或相应机构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证书发放情况汇总备案表(见附件2)发至中跳协备案。未设置省级国际跳棋协会或相应机构的,申请一级(含)以下裁判员技术等级标准的人员于2017年7月31日前直接向中跳协申报裁判员相应技术等级称号。
(二)申报国家级裁判员技术等级称号的人员,请于2017年7月31日前将中跳协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身份证和证明材料(结业证书、秩序册等)的扫描件,发送至中跳协公共邮箱:cda@imsa.org.cn。中跳协审核并发放证书。
联系人:夏露,联系电话:010-87559187
附件:1.中跳协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申请表
中国国际跳棋协会
2017年7月4日